“暖”了自己却“凉”了邻居 菏泽永恒热力发现一用户私开阀门偷暖
发布时间:2021-06-22
11月30日晚,菏泽永恒热力联合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和平路派出所开展了违规用暖检查专项行动,在两馆小区内发现,某居民私自打开阀门偷暖。目前,和平路派出所正对此事进一步调查中。
30日晚上8时许,菏泽永恒热力与和平路派出所民警共同来到两馆小区某楼的管道井发现,4个预付费智控阀中的一个已经被人私自拆卸下来,在拆卸下来的部位安上了一个可以自行手动开关阀门,并且阀门呈开启状态。当联合执法人员敲门进入该居民家中后发现,家中明显较为暖和,暖气片也有明显的温度。
菏泽永恒热力督查安监部部长王洪波介绍,小区管理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楼层其中一个预付费智控阀被私自拆卸,该阀是为已缴费用户远程开启暖气的设备。私自拆卸热力公司的供暖设施是违法的,供暖期间私自拆卸容易造成二级管网跑水,可能会造成整层居民家中被水淹,财产受到损失,并且也有可能造成电梯被淹,非常危险。
“对热用户而言,每个小区、每一栋楼甚至每户的供热量是严格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设计、核定、调节的,一旦有用户违规用热,就打破了热力平衡,多消耗了额定流量,供给其他正常用热户的热量势必减少。但在有些市民的意识里会有这样的误区,认为‘不交钱,用点暖气没什么大不了的’,其实这种行为就是‘暖’了自己‘凉’了邻居。”王洪波说,事实上,暖气属于商品,偷暖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供热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偷暖行为要受到处罚。
在现场,和平路派出所警务人员入户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在该居民家中对其身份等信息进行了核查。随后,警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将该户居民带到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菏泽永恒热力将持续对违法违规用热进行严查。为维护供热系统的安全和市民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供用热环境,菏泽永恒热力鼓励广大市民对所发现的窃热行为予以举报,可拨打永恒热力举报热线电话:5276901/5276902,反映窃热的具体位置和窃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并会替举报人保密。